关于信用主体科研信用情况的通报

时间:2025-12-15 10:35  

根据国家、自治区科研诚信管理相关政策和《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规定,现将我市信用主体科研信用情况通报如下:

截至2025年第四季度,未发现新增涉及科研诚信问题的事项及责任主体,未产生新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。

截至目前,全市信用等级为D(严重失信)的信用主体2家(人),其余未发生失信行为的信用主体均为A级(优良)。

市科技局将进一步强化科研诚信监督管理,根据实际情况对信用主体进行信用等级动态调整。

附件:赤峰市科研失信行为记录(截至2025年12月15日)

赤峰市科学技术局

20251215



        赤峰市科研失信行为记录.pdf